教学管理

规章制度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日期:2014-12-17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专业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实现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院课程建设分为四类,按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合格课程的课程结构建设,分类建设的目的在于分类指导,夯实基础,逐级提高,打造品牌。

第三条:建设标准。

1、达标课程:(详见附表)

2、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参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课程评价标准》。

3、精品课程:参见《河南省高职高专精品课程评价标准》。

第四条: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

第二章 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将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六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的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全校的课程建设规划;

2、对学校课程建设中的重大改革提出咨询意见;

3、评审学院的课程建设,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4、课程建设其他方面的指导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

2、对课程建设给予指导与检查;

3、组织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及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4、组织课程建设立项及项目管理。

第八条:各教学系部是课程建设的实施者,各系部主任是课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课程建设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系部的课程建设规划;

2、通过制度建设等措施,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

4、组织本系部达标课程的评审;

5、组织申报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

第九条:课程建设实施负责人制度。课程建设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计划;

2、组建课程建设团队,落实课程建设任务;

3、负责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所有课程在开设一年后都要接受课程建设的水平评估。

第十一条:各类课程的评审实行逐级申报,即院级精品课程从院级优秀建设课程中产生,院级优秀建设课程从重点课程中产生。院级重点课程要从达标课程中产生,学校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从院级精品课程中产生。

第十二条:达标课程及重点课程由各教学系部组织人员进行评估,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院级优秀建设课程、院级精品课程进行评估,结果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十三条:每年的10月一12月为课程的评审时间。各类课程的评估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课程评估采用听、看、查、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即听课程负责人汇报;看即查看课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查即抽考或者抽查课堂教学的情况;议即评估专家组进行评议。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学院授予精品课程的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院级精品课程有效期三年。

第十六条: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在教材建设、教改项目立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给予优先。

第十七条:全院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达标。经评估为不达标的课程,课程所在的教学系部要认真调查和分析不达标的原因,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复评。复评后仍达不到要求,将通报批评,直至停止授课。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价指标等级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A级 标 准

C级 标 准

权重

系数

Mij

自评

等级

学院

意见

学校评

价组评

定等级

教学队伍20分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师生评价高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95%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85%

6

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

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2

师资培养

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措施落实效果显著

有培养计划,措施能够落实,有一定效果

2

教育教学研究情况*

近三年中,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论文人均1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1项

近三年中,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论文人均0.5篇以上

5

发表学术论文及获奖情况

(近三年)

基础课人均≥1.5篇;专业课人均≥3篇(论文系国内外公开发表)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

基础课人均≥0.6篇;专业课人均≥1.5篇(论文系国内外公开发表)

5

教学内容23分

理论课程内容设计[1]*

教学内容符合学科要求,知识结构合理,注意学科交叉;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

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有计划,有措施

11

实验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验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有计划,有措施

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有一定成效

8

实践教学[2] *

设计出的各类实践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培养优秀学生的要求;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已有显著成效

设计出的各类实践活动基本满足学生的培养要求

4

教学方法与手段24分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

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够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征,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进行设计。

教学设计有计划,有措施

8

教学方法*

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能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潜能

积极探索并开展教学方法改革,认真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

8

教学手段

充分、恰当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自制系列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高,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恰当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自制多媒体课件和应用CAI课件的能力

8

教学

条件

16分

教材建设与选用*

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比例≥95%;或有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或资料清单;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需要

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比例≥60%;

有适用的自编讲义;

有配套的实验教材,基本满足教学的需要

4

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料*

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齐全,教师明确教学要求,必要的习题集、讲义、试题库等教学资料完备

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齐全,教师明确教学要求,教学资料基本完备

4

实践教学条件

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要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实践教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有开放实验室

4

网络教学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运行机制良好;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课程支撑网站能正常运行,基本满足本课程的教学需要

4

教学效果17分

学生评价*

近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优秀率达到80%以上,其余应为良好

近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均为良好以上

9

同行、专家评价*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有良好声誉(根据申报表中3-5和4-2中所列材料)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良好(根据申报表中3-5和4-2中所列材料)

8

注:1、表中[1]根据课程类型,在理论课程内容设计和实验课程内容设计中选择相应部分进行评价。

2、表中[2]实践教学含社会调查、实验、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

3、艺术类和体育类课程参照本标准执行。

课程建设评价体系共有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7项,划“*”的项为核心项目(H)共10项,并给出A、C两级标准,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达不到C级的为D级。)

1、校级精品课程:A≥14、H≥8或A≥12、H≥10,且C≤1 D=0;

2、校级优秀课程:A≥10、H≥7或A≥8、H≥9,且C≤4,D=0;

3、院级重点课程:A≥8、H≥4或A≥6、H≥6,且C≤6,D≤1,但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上效果显著,有一定特色;

4、合格课程:所有项目达到C级标准或A≥6、D≤2。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教务处负责解释。